- 索 引 號:011336909/2025-15474
- 文 號:咸政發〔2025〕4號
- 發文單位:咸寧市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農業、畜牧業、漁業;水務
- 有 效 性:有效
- 發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 發文日期:2025年06月19日
- 名 稱: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市人民政府關于咸寧市西涼湖鱖魚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暨咸寧市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全面禁捕的通告》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市人民政府關于咸寧市西涼湖鱖魚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暨咸寧市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全面禁捕的通告》的決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為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推進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優化協同高效,根椐咸寧市機構改革決策部署,市人民政府決定將《市人民政府關于咸寧市西涼湖鱖魚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暨咸寧市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全面禁捕的通告》(咸政發〔2018〕7號)中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修改為“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該通告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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