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含孤兒)救助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切實保障社會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2年4月起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含孤兒)救助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咸安區690元/人/月、嘉魚縣650元/人/月、赤壁市650元/人/月、通城縣600元/人/月、崇陽縣600元/人/月、通山縣600元/人/月。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咸安區6600元/人/年、嘉魚縣7020元/人/年、赤壁市6600元/人/年、通城縣6062元/人/年、崇陽縣6000元/人/年、通山縣6000元/人/年。
三、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一)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為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
(二)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咸安區12144元/人/年、嘉魚縣14040元/人/年、赤壁市12252元/人/年、通城縣12132元/人/年、崇陽縣11388元/人/年、通山縣10080元/人/年。
(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當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集中供養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對象按照當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增加照料護理經費;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對象的照料護理經費在扣減基本生活標準基礎上增加至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33%。
(四)縣域內同時供養城鄉特困人員的機構統一救助供養標準。
四、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
咸安區1380元/人/月、嘉魚縣1300元/人/月、赤壁市1300元/人/月、通城縣1200元/人/月、崇陽縣1200元/人/月、通山縣1200元/人/月。
五、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養育標準
咸安區26496元/人/年、嘉魚縣24960元/人/年、赤壁市24960元/人/年、通城縣23040元/人/年、崇陽縣23040元/人/年、通山縣23040元/人/年。
新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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