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市城區環境質量,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倡導文明祭祀新風,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咸寧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大力倡導文明祭祀。人人爭做文明之風的倡導者和傳播者,“中元節”期間市民朋友可以通過“鮮花祭祀”、“網上祭祀”、“家庭追思會”等文明方式祭祀,特別是黨政機關黨員干部、工作人員要帶頭,積極營造“破祭祀陳規陋習,樹祭祀文明新風”的濃厚氛圍,切實改變不顧公共利益的不文明祭祀陋習。
二、摒棄焚燒冥幣、燃放鞭炮等傳統陋習。“中元節”期間,請市民朋友不要在城區內主次干道機動車道、人行道和綠化帶、背街小巷、城區公園、淦河河邊等公共場所燒冥紙幣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大氣環境質量的祭祀活動。請市民朋友愛護環境,樹立生態、低碳、綠色意識,做到不污染環境、不破壞生態、不影響他人生活。
三、依法查處違規祭祀和焚燒垃圾行為。對在禁止從事不文明祭祀活動的區域(東至泉都大道,南至太乙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國道)內撒石灰、燒香、燒冥紙、燒蠟燭的當事人進行勸阻,市城管執法委將按《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警告,并將處以相應的罰款;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咸寧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由公安部門查處;因祭祀活動損毀城市公用設施的,責令當事人修復,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規祭祀的,一律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咸寧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咸寧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