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
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載入信息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對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數據庫中的信息作相應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申請刻制印章應向印章刻制企業提交以下材料,通過全省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上傳備案后方可刻制: 1.凡持有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須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 (2)已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部門章或專用章,須提供企業證明、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 2.黨、政、軍機關和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黨、政、軍機關和事業單位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政府批文或本部門上一級主管單位的文件(有效憑證);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出具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申請刻制印章的證明。 (2)社團組織申請刻制印章,需提供民政局合法的團體登記證、出具刻章證明、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補辦遺失公章、單位更名重刻公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公章被盜、遺失補刻,需提供屬地派出所報案回執、登報聲明、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補刻公章證明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補刻公章手續;股份制公司需要補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條件外,還須提供各股東共同簽名的補刻公章申請書。 (2)單位部門章或專用章遺失補刻,需提供登報聲明,本單位出具的補刻證明,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 (3)單位更名后申請刻制新公章,需將舊公章交回原審批機關銷毀,并按新公章刻制手續審批。
1.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所列條件。本人的低保金。
咸寧市人民政府主辦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管 咸寧日報社承辦 技術支持:咸寧新聞網
政府網站標識碼:4212000003 鄂ICP備05011845號 公安機關備案號:42120202000220 政府服務熱線:12345
編輯部電話:0715-8128155 地址:湖北省咸寧市銀泉大道198號 電子信箱:xnnews@163.com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